A公司是居民企业,股东为三个非居民企业【B公司(HK)占股60%、C公司(HK)占股20%、D公司(BVI)占股20%】,三家公司均可出具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现C公司和D公司要将其所拥有的A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B公司,涉税情况怎样?适用哪条税法条款及优惠条例?计税基础、计税公式和税率是怎样的?是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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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ACLandy | 提问时间:2024 01/15 16:04
首先,需要明确这是一个股权转让的问题,需要考虑中国和香港的税收协定。由于B公司、C公司和D公司都是香港税收居民,他们可以享受税收协定中的一些优惠政策。
其次,根据中国税法,居民企业向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是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的计税基础。如果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可能存在递延纳税的情况。
具体税法条款和优惠条例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国和香港的税收协定。
2024 01/1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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