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如买房承担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卖方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是否需要计入收入?如需做收入,该部分收入产生的税金及附加能否扣除?该部分收入产生的税金及附加经合同约定,也由买方承担,卖方再做收入,在形成税金及附加,仍由买方承担,那么最终买方需承担多少?假定不含税价1亿元,能否有公式计算买方需承担的税金及附加?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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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yzjkq013 | 提问时间:2024 01/03 20:37
你好,不需要做收入。
不含税价1亿元乘以适用增值税税率=应交增值税,
再用应交增值税*税金及附加相关税率
2024 01/03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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