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给客户加工一批产品1万元,加工合同签订的是1万元,开的增值税发票也是一万元(客户要求按合同金额开票),交货后客户反映有不良品共计5000元,然后客户付款也只付5000元,剩下的5000元客户不付款,客户说有不良品不支付,然后给我们开了一个质量索赔通知书,里面包含了说明不良品明细和价格等之类的,客户说让我们拿这个索赔书来做账(做不支付给我们那5000块的账。)请问,这5000块我该怎么做账,怎么写分录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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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0 | 提问时间:2023 12/26 11:23
您好,借:销售费用-质量索赔
贷:应收账款
2023 12/2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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