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出售子公司,处置方单体确认资本公积还是投资收益?有无准则原文或者上市公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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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7632_66888 | 提问时间:2023 12/20 18:00
同学你好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企业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企业在以后期间将该股权投资处置给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子公司时,其账面价值与转让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按照以上相反的顺序分别计入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同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如有),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关于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对价和处置权益对应的原有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在该企业处置股权之前的合并财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剩余股权投资(如有),应当比照(一)的规定处理。企业还应当在附注中披露经营事项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企业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以后期间在同一控制下转让该子公司的有关资产或资产负债的组合,应当关注有关资产或资产负债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构成业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处理。
2023 12/20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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