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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公司是股权转让受让方,受让后持有标的公司所有股权,目前协议的转让价格定了,给原股东打了一部分款,转让协议的合同还没出,印花税现在就要申报还是可以等协议出了,全部打好款了再申报?计税金额是合同上的转让价吗?
m7161_190866 | 提问时间:2023 12/18 14:0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股权变更印花税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的次月10日内申报缴纳。如果股权转让协议是在季度末月的15日前签订的,则需要在该月月底前进行申报。 因此,如果公司是股权转让受让方,受让后持有标的公司所有股权,印花税需要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的次月10日内进行申报。如果协议的转让价格已经确定,给原股东打了一部分款,但转让协议的合同还没出,那么印花税仍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 印花税的计税金额是股权转让协议上的转让价格。因此,如果转让协议的合同还没出,但转让价格已经确定,那么印花税的计税金额就是已经确定的转让价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股权转让协议是在季度末月的15日前签订的,则需要在该月月底前进行申报。因此,如果公司打算在季度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那么最好在该月月底前进行印花税的申报和缴纳。
2023 12/18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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