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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纳税申报表应该如何填写
橘生淮南 | 提问时间:2023 12/09 22:34
大贺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1)不能一次性税前列支。理由: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不允许一次性扣除。 (2)当年的会计利润=8000-5100+700-100-800-1800-200+150+180-130-200=700(万元) (3)转让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700-100-500)×50%=550(万元) (4)研究开发费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0×75%=225(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0×60%=48(万元)>(8000+700)×5‰=43.5(万元),因此,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43.5=36.5(万元) (5)广告费扣除限额=(8000+700)×15%=1305(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1305=195(万元)。 (6)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 (7)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00×14%=5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56=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00×8%=3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3-32=1(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2%=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8=10(万元) (8)企业缴纳的税收滞纳金7万元和补缴高管的个人所得税15万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因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万元。 (9)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700-550-225+36.5+195-50+64+1+10-150+22=53.5(万元) (10)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3.5×15%=8.03(万元)
2023 12/09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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