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举例子说明如下内容:出口货物若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额。
2.(1)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主营业务成本×(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
怎么理解上面计算公式?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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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丢了玉兔的嫦娥 | 提问时间:2023 11/21 00:52
假设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该货物的退税率是15%,征税率是17%。公司已经按照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现在,公司需要将相应的税额转回进项税额。
具体来说,如果该批货物的购进价格为100万元,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则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100×(17%-15%)=2万元,这2万元已经转入成本。现在,公司需要将这2万元转回进项税额。
转回进项税额后,公司的进项税额增加2万元,同时成本减少2万元。这样,公司的应纳税额也会相应变化。
(1)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主营业务成本×(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这个计算公式可以理解为:公司生产出口货物所使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一定比例。这个比例是由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除以生产成本得到的。
例如,假设某公司生产出口货物使用了100万元的保税进口料件,生产成本为200万元。根据这个计算公式,主营业务成本应该是100×(100/200)=50万元。
这个计算公式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理解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与主营业务成本之间的关系,从而更好地管理公司的成本和收益。
2023 11/21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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