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区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商场销售粮食白酒15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3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25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甲企业加工散装药酒3000公斤,收回时向甲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5万元,增值税0.42万元,甲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将收回的散装药酒取出500公斤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30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计算本月该酒厂应纳消费税()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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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5 | 提问时间:2023 11/16 10:33
您好同学,正在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3 11/1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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