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年1月1日朝阳施工企业与客户旭日公司签订一项建造合同,总价款为33000000元(不含税)。该合同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假定第一年2020年,朝阳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原材料为900000元。需要发生的成本为18000000元,合同结算价款为10000000元;第二年2021年, 朝阳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原材料为12000000元,预计还需要发生的成本为9000000元,合同结算价款为11000000;第三年2022年, 工程建设完工,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为10200000元,合同结算价款为12000 0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9%,假定朝阳施工企业与旭日公司结算合同价款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要求: 按以下履约进度编制朝阳施工企业每年的相关会计分录。(1)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工程成本时会计分录。(2)2020年12月31日,计算履约进度、合同收入,做出确认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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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m005862668 | 提问时间:2023 11/02 13:29
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9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000(90万 * 9%)
贷:银行存款 981000
接下来,我们解答第二个问题,即2020年12月31日计算履约进度、合同收入,并做出确认。
首先,我们需要计算2020年的履约进度。根据题目信息,2020年朝阳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为900000元,预计还需要发生的成本为18000000元,总共预计发生的成本为18900000元。因此,2020年的履约进度为9%(90万 / 189万)。
接着,我们根据履约进度来确认合同收入。根据题目信息,合同总价款为33000000元,因此2020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为3300000 * 9%(33万 * 9%)。
最后,我们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做出确认。
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33 * 9% * (1 + 9%)
贷:主营业务收入 33 * 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3 * 9% * 9%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差额) (33 * 9% - 9万)
2023 11/02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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