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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北京地区2023年9月底刚成立的公司 是一般纳税人 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财务小白 | 提问时间:2023 11/02 09:53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里条文里是不可以的,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您要电话咨询当地税务大厅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三条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五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2023 11/0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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