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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1.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的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 进口一批香水,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缴纳进口税金取得完税凭证后,将香水运回企业。本月将其中的80%用于生产高档化妆品,剩余的20%用于发放福利。 (2)与某日化厂签订加工合同,为日化厂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日化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40万元,加工结束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及代垫辅料费价款为10万元,化妆品生产企业没有同类香水的销售价格。 请计算:(1)进口香水应缴纳的销税费。(2)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m30688288 | 提问时间:2023 10/23 18:10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等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消费税税率。 (1)进口香水应缴纳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100+100×20%)÷(1-15%)=141.18(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141.18×15%=21.18(万元) (2)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40+10)÷(1-15%)=60(万元) 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0×15%=9(万元)
2023 10/23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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