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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这题:为什么C不可以吗?单选题是选择最贴近题意的一项,但是书上没有说撤销权与代位权之间最优选择哪个?C项,在书中也有原话呀
m785212518 | 提问时间:2023 10/15 15:04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本题是明示放弃,不是怠于行使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 10/1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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