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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行政强制法和征管法是否矛盾,加处的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税款本金?减免滞纳金需要哪些手续?
梦遥远吗 | 提问时间:2023 09/28 08:15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税法理解为行政强制法中的特别法:加处的滞纳金可以超过税款本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以下情形之—的,可以申请减、免滞纳金: (一)欠缴滞纳金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能积极补缴欠缴税款,并主动提供其他单位和个人偷逃税款线索的,经查属实,追缴税款数额较大的;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中,积极配合检查,及时足额缴纳查补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清全部欠缴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主动补缴税款的。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在缴纳欠缴税款后次日起3日内填写《减税免税申请书》(注明滞纳金),向主管税务所提出减免滞纳金申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还应向主管税务所报送当期银行对帐单及财务报表等资料。
2023 09/28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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