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福利费,聚餐和过节发放福利。
1.就是说这两种情况,会计核算都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吗?
2.能分出每个人是多少的福利费计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实践中,怎么判断是否能分出每个人是多少?比如聚餐,有就餐人数,有餐费,两个相除,就可以分出每个人是多少,为什么“不需要”计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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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丢了玉兔的嫦娥 | 提问时间:2023 07/26 10:12
你好。发放福利能发放到每个人,能具体分摊到个人的这个就要交个税。
像在一起吃饭,不能平均到个人的这个就不用交个税。
然后这两个业务都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因为这是为员工支付的准则,也是这样规定的。
2023 07/2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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