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造企业2023年产品销售收入300万元,销售成本19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2万元,销售费用20万元(含广告费10万元),管理费用50万元(金招待费2万元,存贷跌价准备0.2万元)报资收益2.5万元(国债利息1万元、从深圳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5万元),营业外支出1.05万元,系违反购销合同被供货方处以的违的罚款
要求: (1)计算该企业所得税的可扣除的销售费用
(2)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
(3)计算该企业计入计税所得的投资收益
(4)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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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m8441722788 | 提问时间:2023 06/27 00:42
同学您好,
(1)销售费用中广告费扣除限额=300*15%=45(万元),由于广告费10万元<扣除限额45万元,
所以,可扣除的销售费用=20(万元),
(2)招待费扣除限额,
2*60%=1.2(万元),300*5/1000=1.5(万元),所以招待费扣除限额为1.2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0.2万元不得扣除,
所以,可扣除的管理费用=50-(2-1.2)-0.2=50-0.8-0.2=49(万元),
(3)投资收益中,国债利息免税,从深圳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5万元,所以计入计税所得的投资收益=1.5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300-150-1.2-20-49+1.5-1.05=80.25(万元),
(5)应纳所得税额=80.25*25%=20.06(万元)
2023 06/27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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