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公司(一般纳税人)欲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加工成高档化妆品,现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委托B公司加工成初级高档化妆品加工费70万元,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为 300万元。
方案二:委托B公司加工成初级高档化妆品,支付加工费 36 万元,收回后再进一步
加工,发生加工费用 34 万元。加工完成后,对外销售价格为 300 万元。
方案三:自行加工,发生加工费用70万元。对外销售价格为 300万元。
B公司无同类消费品销售。该批化妆品最终售价预计为 300 万元。A化妆品公司生产
的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 15%,所得税税率为 25%。
要求:分析A化妆品公司采用何种方案获得的利润最高 ,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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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m850597618 | 提问时间:2023 04/26 11:38
一、如果是选择方案一时,组成计税价格是:(70+100)/(1-15%)=200万元,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200*15%=30万元。
现以300万元进行销售,高于组成计税价格出售,可以抵扣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需要缴纳的消费税是:300*15%-30=45-30=15万元;
增值税是:300*13%=39万元;
企业所得税是:(300-200-45)*25%=13.75万元;
利润是:300-200-45-13.75=4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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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4/2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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