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决定授予部分员工(含外籍员工)限制性股票:
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控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允许成为激励对象
②初步拟定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为公司股本总额的30%
③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20个、60个或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40%
④财务人员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会计处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数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根据事项1至3,甲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是否存在不当之处;说明理由
2.根据事项4,甲公司财务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指出正确会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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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2/04 20:13
1.甲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不存在不当之处。根据第一项,上市公司实控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允许成为激励对象,以防止股权过分集中;第二项明确股票总数为公司股本总额的30%,数量有限,防止股权过分失衡,同时第三项价格控制在40%,表明该激励方案符合合理的价格,以及符合股权结构的改革要求,不存在不当之处。
2.根据事项4,甲公司财务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正确会计处理应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拓展知识:股权激励属于一种特殊的管理层激励策略,它对提高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心、提高公司效率、增强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股权激励的激励目的之一是以股份的方式为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关键员工提供一种财务激励机制。股权激励可以有效地增强管理者在公司发展中所承担的责任,从而提高经营效益。
2023 02/0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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