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非全日制用工可以按综合工资薪酬申报个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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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31 17:46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按综合工资薪酬申报个税。具体来说,当一份非全日制的劳务合同的工资总额,经过上级机关或者用人单位审核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月计薪标准,即每月应纳税收入≥3500,就可以按照综合薪酬进行缴税。这样一来,用工单位就可以将劳务合同和其他薪酬收入,包括话费补贴、三餐补贴、住宿补贴等进行综合,作为一份综合薪酬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对于用工单位来说,这样既可以拓展灵活用工,又能减少用工成本,充分利用个税减免政策。
拓展知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当一份聘用合同的月薪大于3500元时,即超出税前工资计税起征点,则可以按综合工资薪酬申报个税。这样就可以将劳务合同和其他薪酬收入,包括津贴补贴、三餐补贴、住宿补贴等,融入一份综合薪酬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2023 01/31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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