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固定资产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度至2022年度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的经济业务如下:
(1)2019年6月1日,自行建造一条生产线。建造过程中购买工程物资200万元、支付增值税26万元;领用生产用原材料100万元,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万元;分配工程人员工资4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相关费用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
(2)2019年6月30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
(3)2020年12月5日,对该生产线进行更新改造,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150万元,包括原材料100万元,工程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其他费用化支出10万元。2020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还可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16万元。
(4)2021年1月1日,将该生产线对外经营出租,根据租赁协议约定,租期为1年,每月租金为5万元。
(5)2022年12月31日,因调整产品结构,甲企业将该生产线出售,出售时已计提折旧90万元,其账面价值为376万元,取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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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5:44
2019年6月1日,甲企业自行建造一条生产线,其购买工程物资200万元,支付增值税26万元;领用生产用原材料100万元,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万元;分配工程人员工资4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相关费用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均符合资本化条件。根据增值税政策,应缴纳增值税170万元,其中工程物资26万元,原材料13万元,其它费用3.9万元,非资本化费用127.1万元(即建造中的分配工程人员工资及银行存款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2019年6月30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折旧金额=(购买价格-净残值)/使用寿命=196万/10=19.6万,折旧税额=19.6万*13%=2.548万。
2020年12月5日,对该生产线进行更新改造,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150万元,包括原材料100万元,工程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其他费用化支出10万元。2020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还可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16万元,折旧金额=(累计购买价格-净残值)/使用寿命=358万/10=35.8万,折旧税额=35.8万*13%=4.654万。
2021年1月1日,将该生产线对外经营出租,根据租赁协议约定,租期为1年,每月租金为5万元,若当月租金实际发生,则应缴纳增值税为5万*13%=6500元。
2022年12月31日,因调整产品结构,甲企业将该生产线出售,出售时已计提折旧90万元,其账面价值为376万元,取得处置收益36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48万=(360万-90万)*13% 。
综上所述,甲企业2019年至2022年度因自行建造、更新改造、租赁以及出售该生产线发生的相关经济业务,其涉税情况如下:
(1)增值税入账:建造过程中购买工程物资26万、原材料13万,其余127.1万均为非资本化支出免税;
(2)折旧税额:2019-06至2020-12,折旧税额2.548万;2021-01至2022-12,折旧税额4.654万;
(3)租赁支出免税,出售取得收益应缴税48万。
拓展知识:
固定资产扣除应用于抵扣税收,是当期抵扣税额,一般来说,抵扣税额越高,企业可以享受到的税收红利就越大。因此,应合理规划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和折旧计划,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2023 01/3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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