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21年度至2×24年度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的经济业务如下:(1)2×21年6月1日,自行建造一条生产线。建造过程中购买工程物资200万元.支付增值税26万元;领用生产用原材料100万元,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万元;分配工程人员工资4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相关费用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2)2×22年6月30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3)2×22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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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3/14 14:54
学员的这段回答很到位,因为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以2×21年度至2×24年度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的经济业务应该根据增值税税率13%计算税额。(1)2×21年6月1日,购买工程物资200万元,支付增值税26万元;(2)领用生产用原材料1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3)分配工程人员工资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4)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相关费用30万元,增值税税额3.9万元。拓展知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买工程物资,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和支付其他相关费用时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但是分配工程人员工资不用缴纳增值税。
2023 03/14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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