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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去年留下来的加计抵减增值税有余额,没用完今年还能接着用这个余额吗?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9 20:01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是的,确实可以连续使用去年留下来的加计抵减增值税有余额,只要个人或单位没有发生类似同一期间增值税定性征收事项的纳税事件,剩余的有余额的部分可以连续抵减,否则不能连续抵减,它只能按照“先用后享”的原则,每年以当年应税行为和当年应纳税额为基础,单独进行计算。同时,在抵扣过当年加计额度后,若有余额,全额转入下一年;若超出当年加计额度,剩余的增值税税款将被抵扣记录在下一年的账户中,交税人仍需按照原来的比例缴纳差额税款。 小伙伴们要特别注意,加计抵减的有效期是五年,从申报时所属的统计年度起计算,超出五年期限未抵扣完的余额即被视为无效,不予抵减。但是企业在下一个五年期限内,可以重新抵扣。
2023 01/2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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