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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好!有个公司员工工资从对公账户发放,但是应发工资比社保缴费工资高,而且高于最低缴费基数,这在税务上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例中对社保缴费工资与员工应发工资有什么规定?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9 06:26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例对社保缴费工资与员工应发工资的规定是,以社保缴费工资为基本标准,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社会保险费,但在缴费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情况下,以最低缴费基数为基准,在缴费工资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情况下,以缴费工资为基准。因此,公司员工应发工资高于最低缴费基数是可以的,但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社会保险费以最低缴费基数为基准计算,即以最低缴费基数为标准计算社会保险费,扣除金额不能超过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标准。 拓展知识:最低缴费基数是指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最低标准,一般为政府确定的最低社会保险缴纳费率的基础上计算出的缴费金额(或最低缴费基数),是确定企业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最低标准。只有达到这个标准的缴费金额,才能确保企业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率不低于执行的最低缴费金额,从而获得与社会保险相关的福利待遇。
2023 01/29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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