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公司,前期先不给自己实发工资,等公司进账或者钱多些了再实发工资,这合法吗?如果可以的话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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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8 04:46
对于自己开公司不给自己实发工资的行为来说,是合法的。自己开公司一定要制定一个及时发放工资的计划,把工资发放时间提前计划好,劳动合同中也要明确支付方式。此外,在计财务报表时,要将未实发的工资等内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内。
在新公司运营的过程中,为了正确做账,可以建立以下会计科目:
1. 增值税普通发票:收支明细、收入明细;
2. 应交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等;
3.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实际发放工资、社会保险等。
4.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财务服务费用、财务分析费用等;
5. 其他成本:行政管理费用、维修费、材料费用等;
6. 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聘请人员、营销费用等;
7. 资本金:未实施的投资,本次投资的结余等。
此外,还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实际需要,为企业建立更多的财务会计科目,以满足企业的财务会计需要。
2023 01/28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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