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公司人员外派到其他公司做研发 ,收到服务费时应该做其他业务收入是不是?人员的工资是不是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成本?还是做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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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7 09:57
公司人员外派到其他公司做研发时所收到的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营收条例规定及税收会计准则,应作为公司的业务收入对待。根据会计准则,对于工资薪金的缴纳,应当单独列示出来,作为本期费用项,或者作为折旧下支付之用,计入本期费用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人员外派到其他公司做研发,收取的费用不属于会计成本,而是作为研发支出,应计入研发费用中进行管理,在期末结转时,应转入未实现收益中。
2023 01/2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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