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某公司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2022年6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1)1日,公司销售生产的产品一批,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成本60000元,原预收的100000元已经计入“预收账款”,当天收到剩余的款项13000元。(2)3日,公司销售闲置的材料一批,价款10000增值税1300元,成本5000元,款项已收。(3)本月认证通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有8000元。要求:(1)编制销售产品确认收入,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2)编制出售材料确认收入、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3)计算当期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4)编制月末结转本月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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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7 09:53
(1) 编制销售产品确认收入,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应收账款100000元,增值税应纳税额13000元,销售成本60000元,生产成本60000元,应收账款转出100000元,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13000元,销售成本增加60000元,生产成本减少60000元,银行存款增加13000元。
(2)编制出售材料确认收入、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应收账款10000元,增值税应纳税额1300元,销售成本5000元,应收账款转出10000元,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1300元,销售成本增加5000元,银行存款增加1300元。
(3) 计算当期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根据上述会计分录,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0+1300-8000=14300元。
(4)编制月末结转本月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未交增值税14300元,应交税费14300元,未交增值税增加14300元,应交税费增加14300元。
拓展知识:税务缴纳是一个单位必须履行的责任,必须遵守税收征管法规,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以保证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的同时,防止税务税费的违法和违规行为。
2023 01/2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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