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2022年6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1)1日,公司销售生产的产品一批,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成本60000元,原预收的100000元已经计入“预收账款”,当天收到剩余的款项13000元。(2)3日,公司销售闲置的材料一批,价款10000增值税1300元,成本5000元,款项已收。(3)本月认证通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有8000元。(1)编制销售产品确认收入、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2)编制出售材料确认收入、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3)计算当期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4)编制月末结转本月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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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1/28 17:34
你好
(1)编制销售产品确认收入、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库存商品
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
(2)编制出售材料确认收入、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 贷:原材料
(3)计算当期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3000+1300—8000
(4)编制月末结转本月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22 11/28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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