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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一般纳税人,收到税局进项留抵的退税,借:银行存款200 贷: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0 贷: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200,这样做对吗?但是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会有200的贷方余额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8:53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答:不对,一般纳税人在收到税局进项税留抵的退税时,应按照“借:银行存款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200”的科目进行凭证录入。这是因为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是用于表示纳税人转出未交税时,不能作为应交税费转出的收入。另外,在进行凭证录入时,应保证借贷平衡,这样才能保证凭证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拓展知识: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是一个现金类科目,是指税务机关给予企业的税费减免,是税务机关给予企业的减免税款,一般用于纳税申报时结转作用,可以转入应交税费-应交税收入,减少应交税额。
2023 01/26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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