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老师,我们合作社要注销,但是当时的注册资金还没有全部到位,可以注销吗?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7:42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如果合作社的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缴纳注册资本,则有关行政机关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经营者发出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补交注册资本,逾期不补缴,可能导致合作社不能继续经营,从而注销。因此,如果合作社的注册资金尚未全部到位,则合作社不能实行注销。 另外,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的令其补交注册资本的要求,经营者应及时遵守,以免发生补交注册资本的违约行为,导致投资者无法享受违约金的补偿。 拓展知识:注册资本是企业法定的资本金,是按照《公司法》规定由股东缴纳到企业账户的资金,注册资本在企业成立后,企业成员便可以从中拿取报酬,支付营运费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的注册资本占企业的总资本的比例不得低于其规定的数额。
2023 01/26 17:50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