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售后回租,比如机器设备价值500万,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合同,将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3年后可以以100回购设备,取得400万贷款,同时支付40万服务费,以后每期还租金。40万服务费应该是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初始直接费用?40万服务费可以取得专票吗?如果取得专票,我们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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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5 01:58
您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十一条规定,租赁业务中所涉及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费用.,相关的手续费属于初始直接费用。
融资性售后回租,出租方应按照“贷款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因此,如果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是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手续费,虽然可以取的专票,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023 01/25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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