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松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 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10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 发票上注明金额1.236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当月 全部用于生产卷烟,剩余50%全部销售,售价10万元。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 万元。请计算红松卷烟厂委托加工环节和销售环节分别应纳的消费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从价税56%,从量税150元/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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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4 11:45
红松卷烟厂委托加工环节应交的消费税为1.236万元的消费税,因为加工厂在收取加工费时已经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故红松卷烟厂不用再交消费税。
销售环节应纳的消费税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之和,即(售价10万元×56%)+(40标准箱×150元/箱)=15600元+6000元=21600元。所以红松卷烟厂销售环节应纳的消费税额是21600元。
拓展知识:消费税,也称为增值税,是一种广义的消费税,其主要税缴对象是商品或服务,而不是纳税人的财产。它的主要特征是从价税,从量税和内容税等多种形式。从价税依据售价而定,从量税以税收仪表的基础上定出,而内容税指的是依据商品的质量而定。
2023 01/24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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