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底退税收到退税款后,下次需要缴纳增值税时,会计分录是1、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底税额;2、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底税额;贷:银行存款。这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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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3 09:49
是的,符合分录要求,并且反应了企业支出状态。
第一条分录是把从税务局退回来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放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底税额,这样做是因为这部分应当计入未交税额,以便在税费计算时可以用来扣减;
第二条分录是用来反映企业把已经收到的增值税留底税额存入财务账户的状况,贷方项目选择银行存款,以此明确现金的形式已存入财务账户。
拓展知识:
增值税留底税额是指企业可向外购增值税纳税人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按规定留作未交税费的一部分,以便抵减应交税额。增值税留底税额未交税额会在企业下次缴纳增值税时,首先扣除。
2023 01/2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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