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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您好!我公司目前是小规模跟人家签订了合同,等到我公司变成一般纳税人在旁对方开1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合同日期有没有影响?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9:25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在货物发出、劳务完工或者提供服务结束之日起90日内,由纳税人依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并将有关证明资料交付给购货方。因此,在小规模纳税人和人家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否会对发票的开具有影响,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影响的。具体的说,如果合同签订后的90日内购货方未收到增值税发票,那么税务机关有权向购货方核实货物的发出、劳务完工或者服务的结束时间,纳税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并将有关证明资料提供给购货方。如果能够核实,税务机关可以依法给予纳税人相关处罚。 拓展知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十四条,纳税人因购销行为开具的无实际交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认可其含税销售额,也不得用于扣除进项税额;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应该支付欠税以及滞纳金,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2023 01/22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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