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开具专票一张,款项未收,我记帐是不是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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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1 21:58
发票开具之后,款项未收,应该记帐为应收帐款。具体记帐而言,按照财务会计记账准则,可以将此款放入应收帐款项下,借方记录应收帐款,贷方记录主营业务收入,这样就完成了应收帐款与主营业务收入之间的不平衡。
此外,发票开具之后,应该相应的支付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应交增值税是以开具发票的次月份的第二个月的25日为申报日的。即发票开具之后,要按照发票的实际发生时间,计算增值税的交税期限,按时缴纳。
拓展知识:增值税的收付税规则,主要是按发票的开具时间来确定交税期限,也就是发票开具当月的第一个月的25日为申报日。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在销售活动产生业务收入时,应该在发票开具日期的次月的25日前,把交税申报单如实按照要求填报完整,以便会计人员对发票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保证按时缴纳税款。
2023 01/21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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