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增值税销项1488.67,进项32.08,是不是属于销大于进,这个分录我会做,但是我上个月不想交税,就把之前5.6月的没抵扣的税额,没抵扣的全部计入到转出未交增值税里面了,这次就抵扣了1560.87,增值税申报表就留底了72.2,这个分录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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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0 20:47
增值税销项1488.67,进项32.08,由此可见,销项大于进项,应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应税款。
分录原则上应该是:收入科目(增值税代开发票)1488.67,应交税金科目(增值税)1488.67,进项税金科目(进项税额)32.08,应付税金科目(减免税额)1560.87,应付税金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1560.87。
如果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小于此次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则需要对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增加一条分录(若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72.2):应付税金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72.2,应付税金科目(增值税)72.2。
拓展知识:转出未交增值税是指企业计算出的增值税小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从而把尚未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记录在会计账簿上,未交增值税有利于企业在下一期实际缴纳增值税时使用,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2023 01/20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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