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专项资金未收到,项目已完成,
可以这样做分录吗?
借应付账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材料费专项
收到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结转专项资金
借专项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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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6:21
根据会计科目分录的原则,项目已完成且资金未收到的情况,应当通过未来的借贷表示专项应支出,具体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材料费专项
当专项资金收到后,应采用以下方式: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此后,应使用以下方式结转专项资金:
借:专项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以上是分录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应当详细确认资金使用,防止出现资金错误或缺失现象。需要注意的是,专款项目中出现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支付特定的项目,如果资金有余额存在,必须转入其他财政合法账户。此外,还需要确认资金的有效性,准确申报所得的税款,提高财务安全性和会计准确性。
2023 01/2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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