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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大型设备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安装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售价均为不含税价格:商品销售成本按发生的经济业务逐笔结转,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甲公司某年12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及相关资料如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19 22:06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甲公司某年12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及相关资料如下: ①12月1日,甲公司以收款180000元的价款,出售某设备。 ②12月4日,甲公司以支付14000元的价款,购进某配套产品。 ③12月7日,甲公司以支付30000元的价款,购进某原材料。 ④12月10日,甲公司以收取100000元的价款,出售某设备。 ⑤12月15日,甲公司以支付10000元的劳务费,购进某劳务。 以上经济业务单据均含有供应商或客户的资料,包括供应商或客户的名称、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及税号等。增值税的计算以发票的价格为基准,将购入的货物、提供的劳务及相关的增值税税率加总得出应缴税额,并在月末按期缴纳甲公司应缴税款。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是指由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和税法规定,并且纳入税务登记的各种各样的收入所得税的总称。企业所得税由中央税务机关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统一规定,企业应根据其实际发生的营业收入和减除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项目,计算其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成本加计抵扣制进行税前扣除,最后计算出其应缴税金,应纳企业所得税。
2023 01/19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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