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一批商品,属于单项履行义务,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价款500000元,增值税65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80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并向客户转移了控制权,同时办理了委托收款手续,但因对方企业财务困难,何时付款尚难估计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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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9:04
会计分录:
(1)应收账款:借500000元,贷500000元。
(2)应交税费:借6500元,贷6500元。
(3)存货:借380000元,贷380000元。
(4)银行存款:借500000元,贷500000元。
(5)销售费用:借500000元,贷500000元。
一般来说,销售一批商品,应该先做成本核算,将出售的商品相关的成本收回,然后做结转收入的处理,这也是会计的基本知识。在会计实践中,应收帐款、应交税费、存货等初始记账分录,就是在记实售出商品后,将其成本重新返回企业,并将其结转到下个
2023 01/1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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