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工地水电费户头为某房地产公司,承建方(包工包料)为某建筑公司,水电费两个公司按比例承担(方式为分割单),进项税怎么认证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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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4:37
房地产开发项目水电费户头为某房地产公司,如果承建方(包工包料)为某建筑公司,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务政策,进行认证抵扣。
具体来说,首先,按比例承担水电费的两个公司,需要分割单,即记载明细的税收单据,确定发票的归属权属于某房地产公司,以及发票对应的具体金额,和某建筑公司承担的部分。
其次,确定某房地产公司是否可以获得进项税的认证抵扣,除了需要满足有关纳税义务条件外,还要确定承建方(包工包料)是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律法规(含细则和实施细则)》规定的进项税认证抵扣条件下的规定的承包人。
拓展知识:认证抵扣分为两种:自行认证抵扣和委托认证抵扣。前者是指纳税人进行实际的认证抵扣动作,而后者则是由税务机关代为认证抵扣。一般情况下,按照规定,税率大于等于3%的发票可以采用自行认证抵扣,而税率小于3%的发票需要采用委托认证抵扣。
2023 01/1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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