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发出库存商品抵应该给我们的陈列费用,怎么做账,如何做分录,进项13销项6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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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2:44
供应商发出库存商品抵应该给我们的陈列费用的做账分录应当参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等条例,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46号)原税收收入的增值税发票,分录为:
1、进项账:
借:应付账款
贷:增值税销项税额
2、销项账:
借:陈列费用
贷:应交增值税
上述分录符合税法规定,核实凭证完整、正确后,可登记到账。
拓展知识:
增值税发票销项账簿、进项账簿以及附加税发票都是企业记账日常必不可少的税收凭证,专业人士在使用发票时,还需要注意《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46号)所述规定,以及遵循增值税发票有关专用发票填开、使用规则,确保发票合法、有效。
2023 01/1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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