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库存商品,发出,用于陈列显示,怎么做分录,用不用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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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14 09:35
做分录时,应当用视同销售。视同销售是指在销售商品时,除了向客户收取货款之外,还有一种新方式,把货款改用于偿还应付商品。这种收付情况称为视同销售。
一般来说,结账时,视同销售的分录如下:
<1> 借方:应付账款;
<2> 贷方:销售收入;
<3> 借方:库存商品;
<4> 贷方:银行存款或现金。
当陈列显示的商品用于购入库存商品时,应当使用“视同销售”进行分录,分录如下:
<1> 借方:应付账款;
<2> 贷方:销售收入;
<3> 借方:库存商品;
<4> 贷方:陈列显示商品。
拓展知识:视同销售分录时,应严格按照实际支付货款情况进行分录,比如:当一些库存商品是现金支付,一些库存商品是刷卡支付,那么应当分别将现金支付和刷卡支付金额分别记入银行存款和银行支付卡账户的贷方。
2023 01/1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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