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4月份注册的,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有劳务派遣资质,7月初签了2个劳务派遣的人员,这两人之前在另一家公司任职,他们的社保也在上家公司缴纳,这个月回款到的是新公司,因为社保忘了给他们迁出到新公司,还是前公司缴纳的,这种情况怎么账务处理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2:19
因为有劳务派遣资质,这两位员工属于劳务派遣关系,双方之间有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满后,员工迁出社保应该先迁出到新公司,然后新公司才能重新缴纳社保费用。如果忘记迁出社保,也就表明这两位员工仍然是老公司的职工,这样社保费用只能继续交给老公司付款。而从账务处理上来说,先列出回款记录,并记录社保费用所属的具体人员,如果有发生费用,需先分析原因,然后及时确认社保支付的具体对象,最后将所支付的社保费用合理记入社保科目中。
拓展知识: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关系的简称,是指职业从业者通过由劳务派遣机构解决,在企业之间进行劳动力供应、用工管理及劳动关系处理等条件,实现定向调动,以解决企业劳动力需求的一种行为表现。
2023 01/19 12:2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