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孙某2020年9月受某公司邀请讲课4次,每次收入3000元(不含增值税),该公司应预扣预缴孙某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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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18 15:51
在2020年9月受某公司邀请讲课4次,每次收入3000元的情况下,该公司应预扣预缴孙某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八条,个人所得税额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税。以上次收入3000元为前提,计算所得税的方法为:3000÷(1-20%)=3750,3750-3500(速算扣除数)=250,250×20%=50,50就是该月孙某的个人所得税应缴税额,即该公司应预扣预缴孙某个人所得税税额为50元。
拓展知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0%,当低于3500元,那么税率就由20%降为3%,速算扣除数从3500降至1600元;当低于1500元,那么税率就是3%,速算扣除数为900元。
2023 01/1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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