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们公司准备注销,由于公司账上有借款20万无力清偿,所以转入了营业外收入,目前账上未分配利润-18万多,那么转入20万营业外收入后,出现了14591.92的利润,这部分利润我计提了企业所得税后现在有未分配利润14227.12,这部分未分配利润是不是要缴纳20%个人所得后才能去注销呢?把借款转入收入这样操作有税务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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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16 19:47
在您公司准备注销的情况下,把20万借款转入营业外收入后产生了14591.92的利润。这部分利润计提企业所得税后,未分配利润14227.12,是否需要个人再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才能去注销?
回答是否定的,公司在注销的时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这个借款是公司垫付的,如果将它放入公司,则公司账户进行注销,不是转入营业外收入。
但是此操作仍然存在风险,如果在缴纳税款时,欠税金额超过5万元,则需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第192条,给予罚款,起草相关文件,以及押金、保证金,或者申请暂缓缴纳税款。所以,把借款转入营业外收入这样操作仍然属于税务风险,建议在行业税务专家的指导下,判断相关风险控制成本,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发生税务风险。
2023 01/16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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