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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期间,有顺流交易未实现,次年增持股份变为成本法核算,去年的权益法下的顺流交易实现了一部分,仍有部分未实现,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不是要继续按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抵消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存货?那这是按第一年呢?还是按连续编报的第二年用年初未分配利润呢?次年全部售出了,是不是就不需要编这个内部交易了?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16 17:14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期间,有顺流交易未实现,编制合并报表时,该期间内部交易未实现部分应按照原来计算,即连续编报的第一年抵消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存货,抵消金额以该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未分配利润来确定。次年全部售出,由于交易已实现,编制报表时,可以不用编计内部交易。 拓展知识:内部交易是指在同一企业、不同企业之间发生的金额相等、必要性较强、双方可以结算的实物交易、有价证券交易、债权交易和服务交换等行为,其中必须具备:进行双边交易、交易金额要相等、记账时各项账户之收支必须平衡等特性,是指企业内部多个部门或单位,其中一方收取货物款项或其他收入类账户,另一方支付货物款项或其他支出类账户,而实现物质及服务的兑换。
2023 01/16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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