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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的股权,以权益法核算,当年存在未实现的内部交易,之后甲公司进一步持股并实现合并,那么编合报时合并之前的未实现内部交易如何处理,需要互相抵消吗?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3:18
李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待合并前的未实现的内部交易应当在参与持有合并企业的股东报告期中包含在净利润中,即按照未实现交易的金额来识别并抵消内部交易净额。例如,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的股权,存在未实现的内部交易,在合并前应该将未实现的内部交易的金额从乙公司的报表中认定出来,并把未实现的内部交易净额计入乙公司和甲公司的净利润中,进行抵消。拓展知识:合并发生时,非报告期内未实现的内部交易应通过调整未实现内部交易金额,在事后校核报表时,用相应的合并前调整,来平衡账面。
2023 01/12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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