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44.【答題】(19分)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支付国外买价120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卖方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费和保险费5万元,高档化收品和机器设备均已验收入库。 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高档化妆品的60%生产加工成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70.2万元(高档化妆品关稅率40%,消费稅率15%,机器设备关税率30%)。 要求:(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稅; (3)计算该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16 08:03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1)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 含税货价(120万元+10万元)+ 卖方佣金(2万元)+运杂费(18万元)+机器设备货价(35万元)+运费(5万元)×机器设备关税率(30%)= 10.5万元 (2)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含税货价(120万元+10万元)+ 卖方佣金(2万元)+运杂费(18万元)+机器设备货价(35万元)+运费(5万元)× 高档化妆品关税率(40%)×消费税率(15%)= 13.2万元 (3)该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 批发销售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增值税率(17%)+ 零售含税销售额(70.2万元)×消费税率(15%)= 45.6万元
2023 01/16 08:1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