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28.31万元.3.68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分职运费金额3万元。
2)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为42万元;运费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销售A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82万元。
(4)销售B产品批,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结算,合同约定货款自2019年7月底开始分五次结算,每期结算金额为含税价格5.85万元,应购货方要求,企业于7月30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上期留抵税额2.5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
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计算进项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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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15 22:47
进项税额指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支付的进货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包装、设备及其他相关增值税支出部分的税额。根据以上情况,企业2019年7月的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购买生产原料(含防伪税控系统及运输公司)的增值税金额+向农民收购的农产品的增值税金额-上期留抵税额
=3.68+0-2.5=1.18万元
拓展知识:企业在从事购销活动时,取得购销交易凭证(购货发票、销货发票),应当在税务机关确定的时间内,对该交易凭证进行税控认证,然后按照规定纳税申报。进项税控认证的报送文书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销合同及发票上的货物明细单等。
2023 01/15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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