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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第一,超过提示付款期,承兑银行盖了承兑章就必须无条件付款对吗?如果说是超过追索期限的话,承兑银行是不是就可以拒绝付款呢?,,第二,承兑银行到底能不能垫款,我记得银行是不垫资的,后面又学到如果资金不够付款的话,银行会垫付超出的款项,但是每天要收万分之五的利息,搞蒙了,麻烦老师帮忙解答下,谢谢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4:26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答案:第一,应当按照本项信用证约定无条件付款,若超过提示付款期,由此导致承兑银行盖了承兑章,依照国际商事实践,由开证行或持票人向承兑行求偿违约损失,承兑银行仍应无条件付款。 第二,一般来说,银行不垫资,在承兑银行付款的过程中,必须有持票人先行支付,再由承兑银行垫款。但也有例外,当贴现行或持票人资金不足无法履行付款义务,而其他票据都不能支付时,银行才会暂时以垫款的方式付款,每天垫款一般会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拓展知识:托收工具是指采用托收形式支付货款,将收款人由原定的付款人本人改为信用证申请人或他们的指定承兑行的一种付款工具。若收款人实行托收支付,托收行可以根据信用证的约定就货款的付款办理支付,并可以代为收取约定的运费、保险费等,以支付全部货款。
2023 01/1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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