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单位的人员为公司引荐了人才,公司给推荐人发的奖励个税按什么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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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1:22
答:推荐人发的奖励个税应按照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缴纳。根据该条的规定,在发放奖励时,发放人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此外,发放人应当向税务部门报送“奖金奖励发放明细表”,并准备奖金发放记录,以便核实发放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另外,奖金支付可以适当减免个税,根据所得税法,发放人可以按照具体情况,将每名受奖者月应税所得额中的1000元,减免其个人所得税,但是总额不能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20%。
拓展知识:另外,推荐人发的奖励也可以作为抵扣个税的部分,根据个税法规定:报酬、费用、津贴和补贴,按本法所列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合理抵扣其部分,以减轻被征税人的税负,但是抵扣的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收入所得额。
2023 01/12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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