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因为税务不认可,会计上做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后,那税务局认可的厂房租金,我是否也要做递延所得税?如何做?凭证是什么?什么时候做?是收到发票还是支付时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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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文科全上岸 | 提问时间:09/19 12:03
税务认可的厂房租金,若会计与税务处理一致(无暂时性差异),无需做递延所得税;仅当跨期支付(如预付多年租金,会计分期摊销、税务一次性扣除)产生差异时,才需做。
凭证与时机:
正常情况:按月确认费用(借:制造 /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支付时(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收到发票附凭证后(专票加记进项税),不涉及递延。
跨期差异(需递延):支付时(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分期摊销(借: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资产负债表日,按差异额 × 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后续摊销时转回。
递延所得税在资产负债表日做,而非收到发票或支付时。
09/19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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